12 第一位特征数字所表示的对接近危险部件防护的试验


12.1 试具
    接近危险部件防护试验的试具见表6。
12.2 试验条件
    试具被推入或(当第一位特征数字为2试验时)插入外壳的任何开口所用的力由表6规定。
    进行低压设备的试验时,在试具与壳内危险部件之间串接一个指示灯,并供以40V~50V之间的安全特低电压1)。如果危险带电部件表面有一层漆膜或氧化层或有其他类似方法的保护,则试验时包覆一层金属箔,并与正常工作时带电的部件作电联结。
    本指示灯电路也可用于高压设备的危险运动部件。
    如有可能,应使外壳内的运动部件缓慢运动。
12.3 接受条件
    如果试具与危险部件之间有足够的间隙,则防护合格。
    第一位特征数字为1的试验,直径50mm的试具不得完全进入开口。
        1) 从安全角度考虑,试指与壳内带电部分之间所接指示灯的电源电压应为安全特低电压,IEC 60529:1989规定此电源电压在“40V~50V之间的特低电压”。
    第一位特征数字为2的试验,铰接试指可进入80mm长,但挡盘(50mm×20mm)不得进入开口。从直线位置开始,试指的两个接点应绕相邻面的轴线在90°范围内自由弯曲。应使试指在每一个可能的位置上活动。
    示例参见附录A。
    本标准中“足够的间隙”指:
12.3.1 对于低压设备(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kV,直流不超过1.5kV)试具不能触及危险带电部件。
表6 防止人接近危险部件的触及试具
表6 防止人接近危险部件的触及试具
    如果足够的间隙是通过试具与危险部件间的指示灯电路来检验,试验时指示灯应不亮。
    注:某些型式的电气设备内部产生的最高电压(工作电压的方均根值或直流值)比设备的额定电压值要高,产品标准在确定耐电压试验的电压和足够的间隙时,应考虑这个最大电压值的影响。
12.3.2 对于高压设备(额定电压:交流超过1kV,直流超过1.5kV)
    当试具放在最不利的位置时,设备应能承受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适用于该设备的耐电压试验。
    检验还可通过观察规定的空气中的间隙尺寸来确定。这个间隙应能保证在最不利的电场分布下通过耐电压试验(见IEC 60071-2)。
    如果外壳包括有不同电压等级的几个部分,应对每一部分确定足够间隙的适当验收条件。
    注:某些型式的电气设备内部产生的最高电压(工作电压的方均根值或直流值)比设备的额定电压值要高,产品标准在确定耐电压试验的电压和足够的间隙时,应考虑这个最高电压值的影响。
12.3.3 对有危险的机械部件的设备
    试具不得触及危险的机械部件。
    如果足够的间隙是通过试具与危险部件之间的指示灯电路来检验,试验时指示灯应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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